新华网浙江频道3月6日电(记者屈凌燕)记者从温州市旅游质量监督所了解到,温州11家旅行社日前共同发出承诺书,港澳游团队禁收"年龄差别费"。
所谓"年龄差别费"是指:老人和小孩除了给旅行社交纳正常的团费以外,还要另交一笔数百元不等的费用,这主要出现在各地一些赴港澳旅游或新马泰游的低价团中。
2006年9月,浙江省消协曾对全省12家大小规模不一的旅行社作了一次暗访调查,发现老人、小孩参加港澳游或新马泰游普遍需加价300~800元,已成为当地旅游业内约定俗成的"行规"。
据香港消委会反映,有些内地旅行社,假其名为香港政府征收"人头费"、"旅游费",或针对儿童、教师征收"退休干部(含教师)及儿童附加费",真正的原因是他们的消费力不高,难以从购物补贴中取回接待成本。
面对消费者的质疑,旅行社有关负责人也有苦经要叹,现在旅游市场的准入门槛太低,导致了普遍的低价竞争。当前,各家旅行社"港澳游"和"新马泰游"报价的团费已经低于或等于成本,旅行社的利润只能依赖游客在购物点的消费。
对此,浙江省消协认为,旅行社没有向老人、小孩提供多余和优于普通消费者的旅游服务,却要多收费用,明显违反了公平、等价、价值相符的基本法理原则,违反了《消法》、《价格法》的有关规定,涉嫌价格歧视,并有强制交易之嫌。消协当时就提出了公开批评,并建议旅行社积极整改。
而温州国旅有关负责人说,旅行社搞'低价团'也要承担很大的风险,现在很多游客消费比较理性,去商场并不购物。取消年龄差别费是旅游市场发展的必然,之前只是没有一家旅行社敢率先站出来罢了。现在多家旅行社签署不加价承诺书,是个比较合适的解决办法。
据了解,这11家旅行社从3月15日起,一旦违反承诺书内容,旅游协会以公开形式通报批评;并建议旅游主管部门在年检过程中,酌情予以扣分;旅游质量监督部门也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。(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