摇曳生姿的渔女
可扩大景区渔女不可动
珠海市博物馆文物研究人员表示,按照过去的标准,虽然珠海渔女具有重要的地方代表价值,但因“年龄”不够,始终和文物不搭干系。但新的标准将拉近市民同文物间的距离,产生更多“现代文物”。新规定淡化时间概念,说明我国文物认定的标准越来越宽,对文物的保护意识越来越强。珠海市文体旅游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晋升文物后,除了对文物本身的永久性保护外,今后在城市规划和建设时,就连周边改造也得优先考虑“渔女”的保护方案。
此前曾有人大代表提出《打造珠海大型渔女旅游景观的建议案》,具体的设想是,借鉴澳门观光塔和上海东方明珠的成功经验,先将珠海渔女以及其底座一起提出来,在原址及其周边填海,构建平台,与此同时,周边建造大型、与海岸线风格相符的景观灯,最终建成建筑面积为1.5万~2万平方米,集休闲、购物、娱乐于一体的经典大型旅游休闲渔女广场。
珠海市文体旅游局负责人也曾表示,随着珠海旅游业的不断发展,渔女区域的交通、停车、消费、摄影、安全等方面已经日益暴露出缺陷,不能满足市民、游客日益增长的旅游消费需求。因此希望市政府进行相关规划,将渔女周边区域建设成一个公共服务更加完善的旅游综合区,未来的渔女区域,不再“只是一个改革开放初期简单的城市标志”,而是能够成为“一个美轮美奂的国际景区”。
昨日珠海市博物馆有关专家杨长征表示,现在“珠海渔女”像被列为文物,改变“渔女”本身的任何形式均不可能,但整合周边资源仍是可行的。